宿迁宿豫区出台“促进服务业发展27条”

2022年11月02日 09:45:04宿豫招商浏览量:3次

宿豫区为加快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从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引导服务品牌培育、促进重点行业增值等方面着手,出台《宿豫区关于促进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意见》27条,支持服务业相关领域纾困解难,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支持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对当年新入库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已入库列统企业,次年经营良好且年营收增幅30%以上的,奖励3万元;设置多个营收标准,给予达标企业相应现金奖励,金额从5万到50万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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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引导服务品牌提质提优。对认定的省级服务业领军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省、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分别给予集聚区管理机构100万元、30万元的补助;对于总部设在当地的限上贸易企业用原有或新创品牌扩大规模,新增3家以上后,每增一家奖励2万元。

三是促进重点行业增值增效。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的,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年网络销售额达30万美元以上的跨境电商企业,按每1美元B2B销售额奖励0.02元;对3A、4A、5A级软件信息服务业规上企业,分别给予10万、20万、3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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