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提升税费服务水平,帮助广大民营经济主体轻装上阵、增强活力,进一步发挥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的重要作用。
“我们将继续做好RCEP关税实施保障工作,持续引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利好和关税优惠待遇。”苏州海关相关负责人说,将进一步为重点行业和企业量体裁衣设计享惠方案,助推高新技术产品走出国门,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
税务部门是服务外资企业的“关键伙伴”,通过政策宣讲、调研走访、服务共建等举措,持续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精准直达。市商务局将与税务部门深化协作,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搭建高效沟通平台,助力外资企业在徐行稳致远。
自国家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政策出台以来,水利、税务、财政等部门多次会商,提前做好信息沟通对接。3月份,全省水资源税减免资格认定公告发布后,我市各级水利部门积极行动、广泛宣传,动员企业进行申报,经各级有关部门审核,最终我市3家企业通过减免税资格认定。
新办开业是新登记经营主体的“头等大事”。为服务好新办经营主体,江苏省税务部门把新办开业“一件事”作为12件可高效办成的税费“一件事”之一,做精做细“开业第一课”文章,在业务辅导、政策落实、需求响应上提速提档,为各类新办经营主体“充电”。
为深入贯彻“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要求,切实帮助纳税人更好地掌握个人所得税APP端的操作方法,充分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近日,市税务局组织了一场个人所得税APP端申报操作讲解直播培训。
为更好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推动企业在发展中不断求新求变、由优到强,税务部门着力将享受税费优惠政策、优化税费服务举措落实到企业发展的全过程,助力企业形成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近期,市财政局开展了全市水资源费改税调研。此次专题调研是做好全市水资源费改税工作的重要环节,需要对全市水资源基本情况及取用情况、分水源和分行业的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等进行全面深入的摸底调查,为顺利完成全市水资源费改税提供数据支撑。